当初唐初拒绝来黎家赴宴时,她也没想到自己最后终还是被这个惯会死缠烂打的黎伯焱给从部队里“请”了回来。所以她也没想到,自己竟然真的半推半就不情不愿的到黎家来做客了。其实,这黎家她也并不是没来过。毕竟,她可是唐家当作继承人来培养的孩子,对于身在南港的大大小小的商界、政界、军界家庭都有一定的了解和接触,这黎家生意做得好,自然与唐家也有往来。而黎伯焱,她也的确是当作朋友来相处着的,凭良心说,他开口,她是应当去帮一帮的。可即便如此,她对黎家,仍然是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厌弃的。究其原因,便是这黎家本身,虽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可黎家内里,却有一只极其可怖的洪水猛兽,几乎令满南港高官富贾都闻风丧胆。是了,唐初所忌惮厌弃的,就是那个终日里吃斋念佛不理世事的黎太太了。最近十几年里,这位黎太太的确是安静平稳了许多,每日青灯古佛为伴,从不与外人交际,每天只呆在家里养育一双儿女,日子过得再简单不过了。可在十几年前,在南港的夫人交际圈里,人人提起这个黎太太,无一不是一脸的厌弃。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个道理不假,这家家户户的日子怎么过,到底舒不舒服,也只有过日子的人自己才知道,所以旁人不好对任何人的生活过多置喙。毕竟,就算表面上表现得再风光,内里有多肮脏龌龊,只要你不想让旁人知晓,那旁人再多的猜测也只是猜测,永远没办法定义成事实。许多富人家庭都是一样的,披着光鲜亮丽奢华尊贵的外衣,却藏着千疮百孔肮脏不堪内里。其实,家丑,不管是外扬还是不外扬的,说到底也都是家里的事情,总与旁人无干。可这位善于宣扬家丑的黎太太,之所以会将自己变成整个南港的笑柄,并且被整个夫人交际圈里厌弃的原因是:她不仅爱好扬家丑,她还爱好,扬他人家丑。明明大家都是过着差不多的可怜生活,可旁人精心修饰过的华丽精美往往被她的不加掩饰而迅速击垮,可不让她一下子就变成了众矢之的?早些年,在黎先生还记得南港有个房子是自己的家的时候,每每回到家里,必定都与这位黎太太闹得天翻地覆人尽皆知。这位黎太太仿佛天生不知面子为何物,每每与黎先生闹得不可开交你死我活,甚至严重到了,凡是与黎先生交好的各家先生们,也总少不了被这位黎太太攻击揭露,最终大家都混了个体无完肤。偏偏这位黎太太最喜欢的便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天到晚的调查着自己的丈夫不说,还要顺带调查别人的丈夫,简直像是要把自己培养成南港唐初黎元淮对唐初的第一印象仅仅用四个字就可以完全概括:英气十足。这种英气并不等同于女汉子或者男人婆,而是她由内而外散发出的一种气场,让人不能轻易忽视,甚至有些望而生畏。唐初进门时,远远看去,最打眼的是她的一身劲装短打。黑色牛仔裤配黑白衬衫,没有背包,只在手里握着手机和钱包,也全部都是墨黑的颜色。她走路时双手习惯性地背在身后,步伐稳健有力,行动间隐隐可见衣摆下的肌肉轮廓,虽说不似黎伯烧那样前凸后翘,可胜在身上精瘦好看,倒也别有一种风情。而她与黎伯焱并肩款不而来,又几乎与他相差无几,可见个子也是极高的。两人都是大长腿,几大步跨进客厅里,沐在灯光之下,黎元淮方才看清了她的模样。抛开个人气质不提,唐初的五官倒是蛮清秀,虽然未施粉黛,可看上去仍然不输旁人,一头短发软软的贴在额前,并不觉得缺少了女子的柔美,反而添了许多爽朗的侠气,看着十分舒服,不会觉得雌雄莫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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